數讀
  日前,正義網授權發佈的《2013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》披露,截至2013年12月31日,共搜集到企業家犯罪案件463例,涉案企業家共計599位。企業家腐敗犯罪案件中,81例為國企腐敗案件,占國有企業家犯罪案件總數的73.6%;涉案企業家共96人,占總人數的75%。
  在媒體報道的463起案例中,國企110例,涉案企業家128人,分別占總數的23.8%和21.4%。可核實身份的涉案企業家中,有28人身份較高。其中,人大代表9人(全國人大代表5人,省人大代表1人,市人大代表3人);省政協委員和全國勞模各3人;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稱號13人。
  在企業家涉案的罪名分佈方面,總共涉及77個具體罪名。主要有“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”、“生產、銷售偽劣商品罪”、“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”、“金融詐騙罪”、“侵犯財產罪”、“貪污賄賂罪”等。其中,國企企業家犯罪頻率最高的三項罪名為受賄罪、貪污罪、挪用公款罪。
  在271名已判決的企業家中,可以確定具體判決結果的共計250人。其中,220人被判處6個月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,占到全部判決企業家的88%。14人被判處無期徒刑,占判決企業家總數5.6%;10位企業家被判處死刑,占判決企業家總數4%。企業家腐敗犯罪案件中,81例為國企腐敗案件,占國有企業家犯罪案件總數的73.6%;涉案企業家共96人,占總人數的75%。  (原標題:國企高管貪腐罪最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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