央廣網韓城7月22日消息(記者劉濤)據中國之聲《央廣新聞》報道,為了退居二線後自己用車方便,陝西省韓城市煤炭局原局長陳均良主動向他人索賄,為自家購買汽車。此後,他運用手中的權力,為行賄者提供方便,給國家造成損失。
  陝西省韓城市有不少煤礦,陳均良在2010年8月到2013年6月期間任韓城市煤炭局局長。在2010年12月下旬,為了退二線後自己用車方便,陳均良就萌生了弄點錢給自己買輛車的想法,於是就把他自己認為比較可靠的一名煤礦主叫到了他的辦公室,說自己快退休了,想買輛車,讓煤礦主弄上三、四十萬元現金送來,並且許諾在當年收繳煤礦的相關費用時給這家煤礦減免50萬。考慮到陳均良是監管煤礦的煤炭局局長,礦主王某就給陳均良送去了40萬元的現金。
  不久之後,陳均良就用這筆錢到西安購買了一輛價值34.8萬元的小轎車,並且把車辦到了自己名下,一直使用至案發前。到了2011年5、6月份,陳均良又產生了從煤礦索要現金來供他日常開支的念頭。所以又故技重施,從當地的另一家煤礦索要了30萬元現金。他把這30萬元現金帶回家之後,用於家裡的日常開支。到案發的時候,只剩下了3萬多塊錢的現金。
  案發之後,陝西省渭南市人民檢察院向渭南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。經過渭南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審理,判決陳均良犯受賄罪,但是考慮到他在調查期間能主動交代,有坦白的情節,決定判處有期徒刑11年,並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,他受賄所得贓款和用贓款購置的轎車由扣押機關依法上繳國庫,其餘的贓款在追繳之後,也將依法上繳國庫。  (原標題:擔心退居二線沒車用 陝西一煤炭局原局長索賄70萬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kz49kzpvd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